第五节 数据管理和分析 |
§4-5-4
分类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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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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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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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8求各系平均值的分类汇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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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同一批数据想进行不同的汇总方式,如既想求各系英语平均分,又想对各系人数计数则可再次进行分类汇总,选择“计数”汇总方式,“姓名”为汇总对象,清除其余汇总对象,并在“分类汇总”对话框中取消“替换当前分类汇总”复选框,即可叠加多种分类汇总. 在进行分类汇总时,Excel 会自动对列表中数据进行分级显示,在工作表窗口左边会出现分级显示区,列出一些分级显示符号,允许对数据的显示进行控制。 在默认的情况下,数据会分三级显示,可以通过单击分级显示区上方的“ 123”三个按钮进行控制,单击“ 1”按钮,只显示列表中的列标题和总计结果;“ 2”按钮显示各个分类汇总结果和总计结果;“ 3”按钮显示所有的详细数据。 “l”为最高级,“3”为最低级,分级显示区中有“+”、“一”等分级显示符号。“+”表示高一级向低一级展开数据,“一”表示低一级折叠为高一级数据,如“ 2”按钮下的“十”可展开该分类汇总结果所对应的各明细数据。“ l”按钮下的“一”则将“ 2”按钮显示内容折叠为只显示总计结果。当分类汇总方式不只一种时,按钮会多于3个。 数据分级显示可以设置,选择“数据”菜单的“组及分级显示”命令,级联菜单中选择清除分级显示“可以清除分级显示区域”,选择“自动建立分级显示"则显示分级显示区域。 取消分类汇总可选择“数据"菜单的“分类汇总"命令,在“分类汇总"对话框中选择全部删除“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