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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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运行机制
编辑:      发表时间:[2016-11-07]       阅读:789

1)实验开放运行情况

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中心采取了开放运行的模式,表现为以下6个方面:

① 教学内容的开放:围绕所建立的实验教学体系,对所有在校本科生开放适合的教学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并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规范;具有“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型”特点的开放实验内容,可以自定题目或在实验室提供的实验题目中,自主选题。

② 管理形式开放:实验室的实验资源在学校校园网的实验室网站上公布。学生可根据资源空闲状况和自身的条件安排实验时间,通过申请,由实验室安排实验;通过中心网站、借助实验教学电子资源、网上预约/申请等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开放式实验教学管理。

③ 实验设备开放:对于教学实验项目,为每一个实验学生免费提供实验设备的使用机会;对于设计类、科研类的开放实验项目,实验小组可根据需要,经中心批准后,申领实验器材和元器件。

④ 实验场地的开放:中心的开放性实验室全天开放,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在保障和完成正常的实验教学后,面向学生开放。

⑤ 对创新型科技活动开放:学生可以利用开放性实验室进行科技制作和创新活动,实验室定期安排专题技术讲座、提供设备和器材支持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内、外的各项竞赛活动。

⑥ 对校内外交流培训的开放:与国内众多的公司企业合作,共设立了3个联合开放实验室和1个校企合作基地,开设技术培训,开展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2)实验教学的管理、评价和质量保证体系

实验教学队伍的管理

■ 加强对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对新进教师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指导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安排新进教师进修与实验相关的理论课程,分配教学实验任务,定期进行理论和业务考核。

■ 强化实验教学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实验中心的工作计划中,明确要求全体实验教学人员除完成本职工作外,每位实验教学人员必须在1年内达到以下的目标:老教师每人须独立承担2门实验课程,并熟悉至少1门其他课程实验;新教师每人须独立承担3门实验课程,并熟悉至少2门其他课程实验。并对此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措施,考核结果与年底奖金挂钩。

■ 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实验教学人员参与学校教改项目和各类科技基金的申报。在年度末,对每位实验工作人员按“德、勤、能、绩”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和奖金挂钩。

实验教学环节的程序管理

根据学校的要求和自身的特点,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实验中心结合多年的实验教学的经验,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将实验教学分解成三个互为联系的组成部分,在三个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和评价措施,形成了一个闭环、完善的实验质量保证体系。

■ 实验前  学期初,中心根据每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向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下达实验教学任务书,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课程确定实验内容,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并在每个实验开始前通过预做,讨论并确定实验指导方案和注意事项,完成实验教案的编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教学评价和质量保证措施是:检查实验教案的内容和质量。

详见:附件四《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实验室实验教案汇编》

■ 实验过程  实验指导教师首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案,强调实验的注意事项(安全、设备使用要点等),利用半数或多媒体的方式,讲解实验的原理。在实验开始后,通过巡查的方式,检查和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在学生写出实验报告后,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实验完成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验预习和准备情况、实验过程中的问答、实际演示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考评,给出相应的实验成绩。

实验教学评价和质量保证措施是:检查实验报告的内容和质量。

■ 实验结束  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在完成实验报告的批改后,必须填写实验效果分析表,对实验的效果加以分析和评判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分析的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次的实验予以实行。

实验教学评价和质量保证措施是:检查实验效果分析表的内容和质量。

学院教学督导组和中心主任不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抽查,每学期对实验开出率、实验报告进行检查。同时,教学处通过每年对实验教学汇总材料的抽查,监督和检查实验教学的效果。

上述的管理和保障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实验评价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力地保证了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和实验教学质量。

3)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投入的制度化

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来源主要有:

● 学校的实验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 学校投入的设备维护费;

● 学校按实验中心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每年核拨的元器件和消耗材料费;

● 学院根据学科的发展,对实验室的配套投入;

以上所有投入到实验中心的经费,均建立有财务专户帐号。下发的实验经费由学院、中心控制,各基层实验室根据各自的需要,经学院主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双重申批后,方可支出。经费的使用得到了学院主管领导、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等部门的监督,有完善的监督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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