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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实验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预案
编辑:      发表时间:[2021-12-19]       阅读:847

  为加强2021-2022(1)学期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实验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健康第一、安全可控、预防为主、合理处置”的原则。对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可能引发的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防控措施

  1. 疫情防控阶段,本科实验暂停,实验中心将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地位,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进入实验室人员需携带校园卡或学生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温度正常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每个实验室配备有使用登记本,学生进入时必须如实登记体温及进出时间等信息,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整个实验过程按照实验操作要求做好防护,同时注意需全程佩戴口罩,实验过程中交流距离不少于1.5米。

  3.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消毒等工作。同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卫生整洁。每天进行清洁,并对允许消毒的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4.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尽可能分散人员,减少人员的密切接触度。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时,人员间隔不得小于2米尽量避免人员交叉穿行,采取错时错峰使用实验室的形式保证科研的正常进行。

  5.为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实验中心教师每天两人轮班,疫情缓和后恢复正常,值班教师负责检查监督实验室学生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督工作以及实验中心突发状况的处置。

  三、防控应急预案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若出现体温升高,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终止实验,并进行暂时隔离,同实验室以及与其有密切接触人员也同步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及学校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具体流程如下:

 

  四、应急保障  

  1. 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在疫情防控期间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提升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保障实验室整体安全的能力。

  2. 严把环境关。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开展实验场所消毒工作,消毒过程中应保证消毒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对实验仪器的保护,保证开学后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3. 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拉网式的实验室安全大排查,尤其对实验室重点安全区域的隐患排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严把实验室安全管理追责关,对于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在实验室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追究其直接责任。

 

                                    

化学与化工实验中心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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