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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教〔2019〕11号:关于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的通知
编辑:张军      发表时间:[2019-05-18]       阅读:52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西建大教〔2019〕11号
关于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和学校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学风建设,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
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推进课程考核改革,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相关规定
“新时代高教40条”第11条款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明确要求: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
法,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
习能力。
第12条款加强学习过程管理明确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
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检测、评估与反馈机制。……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
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学促考,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二、学校考勤纪律要求
学院要结合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安排,加大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定期通报学生上课迟到、旷课情况。学校文件明确规定:学生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40-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达50学时及以上的,给予退学处理。学院应及时审核汇总学生请假及教师考勤记录等,并于每学期最后一周对旷课累计学时达到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三、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要求
学院要督促全体教师加强对学生课堂考勤和学习过程的考核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1.制定课堂考勤方式: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以及选课学生人数等,制定具体的考勤和作业批阅方式,如实记录学生到课和作业
完成情况等。
2.审核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对于无故缺课累计学时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1/3及以上,或未完成作业、课内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或预留的其
它学习任务等,应按规定取消学生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资格。同时根据考勤和作业完成情况审查学生考核资格,公布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名
单。
3.加强课堂考勤和预留作业:任课教师要按时向所在学院报送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同时要扩大考勤成绩的区分度,严格考勤得分不得超
过课程总评成绩的10%。不能仅使用考勤情况评判平时成绩。同时要根据课程进度,布置预留作业和学习任务,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学以致
用。
4.严格平时成绩评定: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管理,并在开课初向学生说明平时成绩考核的要求和依据,在课程结束时
向学生公布其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的得分依据要公平合理,要有一定的区分度,杜绝使用平时成绩加分和提分。抄袭作业等视为未完成作业,
应扣减平时成绩,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成绩相关性自查:任课教师要改革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加强过程考核管理,平时成绩应能如实反映学生学习过
程,要对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相关性进行自查。卷面成绩低于40分的,总评成绩原则上不得高于60分。
6.在线学习过程考核:任课教师可通过课程网站辅助教学,组织学生进行在线学习,尤其是跨校区参加重修课程学习的学生,网络课程学
习成绩可按比例折算为平时成绩计入课程总评成绩。若在线学习过程发现代学、代考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课程考核改革试点
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专业评估认证要求,扩大实施全过程学业评价的课程范围,遴选不少于3门课程的任课教师继续开展课程考核改
革试点,试点课程应不拘泥于课程教学大纲的考核要求。对于已试点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考核成绩应加强分析,持续改进。
1.推进多元化课程考核:任课教师应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用硬约束倒逼学生主动学习、勤于思考。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
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等推进多元化课程学习和考核,以考辅教,以考促学。
2.严格过程考核管理:加大过程考核在课程总评成绩中的比例,通过增加布置课后作业、设计综合性考核题目、使用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引
导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期末考核比例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可降低至30-40%。
3.过程考核资料归档:做好过程考核记录及资料归档,确保过程考核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过程考核每一个得分项目成绩要公开
透明,并及时向学生公布,同时要严格检查抄袭作业、雷同作业等。
4.严格过程考核纪律:过程考核成绩的评定不得少于五个得分项目,每一个得分项目的计分标准由任课教师确定。一旦发现学生过程考
核中有抄袭作业、雷同作业等现象,可直接取消其期末考核资格,过程考核成绩和总评成绩一律按“0”分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
分。
5.严格相关性自查:对于期末考核卷面成绩低于40分的,无论过程考核成绩如何,总评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过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
有抄袭作业、雷同作业等现象,总评成绩也应记为“不及格”。
6.总评成绩评定:课程总评成绩一般由期末考核成绩和过程考核成绩按比例评定。若学生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可根据情况安排补考,
但补考成绩应严格按照卷面成绩计入,不再计入过程考核成绩。
7.考核方式对比分析:对于同一门课程,可遴选部分任课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改革试点,课程考核改革方式一旦确定,不得按原考核方式评
定学生成绩。对于同一门课程,可将试点课程考核改革的学生成绩与其他未进行课程考核改革的学生成绩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发现问题,并持
续改进。
五、工作要求
学院应结合学风建设工作推进,以课程考核为抓手,严格平时成绩审核,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对于本学院所开设课程的考核方式
要抓严抓细,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加强过程考核管理和公平公正的课程考核成绩对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1.对于本学院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已反馈的存在问题,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同时要引导教师对上学期课程考核成绩进行分
析,持续改进教学。
2.严格课程考核命题审批,扩大推行教考分离,尤其是专业课程。确保本学院全部课程考核均应做到密封批阅试卷。严格审查分析各门课
程的平时成绩,坚决制止平时成绩区分度不大,或使用平时成绩加分和提分等现象。
3.继续从本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中遴选教师进行课程考核改革试点,降低期末课程考核的比例,严格过程考核纪律,加大过程考核。对于过
程考核中印制资料等实际产生的费用等,教务处协助解决。课程考核改革及整改情况已纳入本科生培养年度考核,学院务必高
度重视,并按要求做好课程考核组织。进行课程考核改革试点的课程及任课教师等情况,经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于4月19日(第7周周五)前
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学院结合学风建设应定期通报学生上课、旷课情况,并按规定对旷课累计学时达到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务必于7月10日(第19周
周三)前报送。

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
教务处
2019-04-04 1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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