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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5-07-15]       阅读:906

各院(系):

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做好部分院(系)实验室搬迁工作,保障学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全校实验教学条件和假期安全保障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条件保障检查。主要包括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情况,新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实验药品、耗材等的准备情况等内容。重点关注理学院、艺术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思政院、体育系等六个院(系)实验室搬迁计划安排、仪器设备搬迁到位情况、实验用房调整归并情况等。

(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安全、仪器设备安全等内容。重点检查实验室自检自查、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等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危化品、易爆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回收管理程序是否规范;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实验室用电线路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现象;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状况是否安全,有无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水、电、气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应急喷淋、通风系统、防护罩、隔离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备;实验台药品摆放是否整齐;室内是否堆放私人物品、生活垃圾,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饭锅等电器,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二、阶段安排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7月15日~7月21日)

各院(系)要安排实验室组织专人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对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检查后,各实验室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人员、实验室主任签字)交所在学院(系)存档备查。各院(系)集中梳理实验室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报告。

(二)学校检查阶段(2015年7月22日~7月24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进行实地检查,各单位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与检查工作组一同检查,所有实验室在检查时须有专人值守,开门待检。检查工作组将现场回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并重点对情况表中填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检查。对本次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和整改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安全检查作为每学期末都进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是为了保证下学期学校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自检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同时,检查当日请各单位安排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一同协助检查。

(二)各单位要加强暑期值班,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学院(系)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带班期间不得外出。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岗位有人值守,电话有人接听。同时加强安全巡查,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要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院(系)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

(三)请各院(系)于2015年7月24日下午18:00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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