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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跨校区金工实习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5-10-29]       阅读:799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跨校区金工实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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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学生处:

鉴于草堂校区工程训练中心未建成投入使用,按照教学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理学院工程力学、应用化学专业2014级,以及艺术学院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专业2013级的金工实习需返回雁塔校区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理学院、艺术学院相关专业的金工实习计划安排在2016年7月11日~7月22日(第19周周一~第20周周五)进行。

2.请机电学院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做好具体教学安排与实施。

3.理学院与艺术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的组织、安全、考勤、管理等工作,并将具体负责人员报教务处备案。

4.经与学生处沟通,学生处负责学生在雁塔校区金工实习的住宿。

5.在金工实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教师及时向院(系)汇报。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29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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