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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23-09-18]       阅读:289

各学院、工程综合实训中心:

为规范开放实验项目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开放实验的质量和效果,强化开放实验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科研项目转化为开放实验项目实施力度,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文件,现将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教学工作计划申报A-G型开放实验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 A-B型开放实验项目。按照学校审定的本科实验教学体系中的计划内实验项目、固定拓展性实验项目进行选择申报明确申请的开放实验项目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体系中的开出要求。经各单位初筛进行统一申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对相关信息,并由申报单位发布项目信息,面向本科生开放。

2. C-E型开放实验项目。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认定的近4年已立项或已完成的训练计划和竞赛名单进行申报提交原项目立项证明材料经各单位初筛统一申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实相关材料后反馈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发布项目信息,面向本科生开放,并实现约课。

3. F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应满足创新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求。原则上一个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0各申报单位初筛统一申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聘请专家择时评选立项并反馈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发布项目信息,面向本科生开放,并实现约课。

4. G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所依托的科研项目必须为4年内立项或已结题的各类、各级科研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科研项目团队主要成员,申报项目数量不设上限,需提交依托科研项目的相关立项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汇总统一申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聘请专家择时评选立项并反馈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发布项目信息,面向本科生开放,并实现约课。

二、开放实验项目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申报项目。实验室开放直接关系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成效,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各类型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各类参与主体,充分挖掘学院教学科研潜力,精心组织一批高质量开放实验项目。

2. 严格审核,全面提高开设项目质量。F-G开放实验项目要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学院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同时应积极鼓励教师将各级科研项目转化为开放实验项目,筛选淘汰重形式、轻内容,重演示、轻设计,多验证、少创新的实验项目。

3. 请各申报单位109日(星期)前提交《C-G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源共享科。

联 系 人:许 雯 任春雨

联系电话:029-82201805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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