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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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规章制度
编辑:      发表时间:[2016-10-06]       阅读:579

中心在遵循省级示范中心相关制度的条件下,细化并制订了一系列的管理细则,确保中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

(1)实验室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务职责条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计算机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共建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等。

(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高等学校仪器设备档案工作规范》、《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设备档案管理试行办法》、《设备档案查阅和借阅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等。

通过这些制度,对设备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强调开放,强调服务意识。设备做到建档,定点、定人、定期检查。

(3)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守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虚拟仿真实验管理办法》。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中心要求任课教师要印刷成册且及时更新。

这些制度规定了智能建筑与楼宇自动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岗位职责、教学指导教师守则、教学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学生成绩评定办法和重修规定等。这些规定与制度,对教师、学生提出总体要求,保证了实验教学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4)安全管理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仿真中心安保制度》、《仿真中心用电安全制度》、《仿真中心消防安全制度》、《仿真中心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仿真中心软件安全使用制度》、《仿真中心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仿真中心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等。该制度保证了实验操作、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强调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5)质量保障管理制度:学校、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一系列实验教学保障体系,保证了实验教学质量,建立了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建立了评优制度和奖励制度,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和学院专门设立了二级督导组,由在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组成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督导组,现场检查,不定期听课,随机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保证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6)经费保障管理制度: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学校每年给予实验教学中心15 万元的日常运行经费,用于中心的日常维护、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研讨和日常耗材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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