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冶金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易燃、剧毒物品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2.领用易燃、剧毒物品,需经上级部门和管理人员同意,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要有原始记录,包括:领用重量、用途、时间、领用人签字以及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以备案记录。
3.领用人应把未使用完的易燃、剧毒物品交给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私自保留。
4. 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本组的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5. 化学危险物品中剧毒品的管理: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