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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实验技术中心废液处理管理办法

实验废液污染环境,为加强实验中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规定如下:

1.碱性废液:设碱桶。收储氧化物等一些遇酸生成毒害或危险性的废弃液;对于一般碱性废液,可加酸调至中性后,排掉。

2.酸性废液:设酸桶。收储氨盐类化合物以及一般性重金属废液。对于一般酸性废液,可加碱调至中性后,排掉。

3.有机废液:设专用桶。收储苯系物,芘等稠环芳烃类,有机胺,硝基化合物等使用液。

4.金属汞要水封保存。意外着地需要尽快收集于容器内,而后撒硫磺粉遮盖处理。

5. 对于对于含氰废水必需加入氢氧化钠使PH为10以上,再加入过量的3%的高锰酸钾,使CN-被氧化分解,若CN-含量过高,可以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进行破坏,然后和能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