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领导并组织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实验中心各项任务,配合其它各项行政事务工作;
3.负责制定科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并组织落实、实施。每年度对实验中心人员进行业务工作量考核工作;
4.负责实验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对青年同志拟定工作要求,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督查、组织定期检查。
版权所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 邮政编码:710055 电话:029-8220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