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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科技处将于6月集中受理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请各院(系)督促到期应验收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验收材料。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到期应验收的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各类项目、陕西省重大创新项目等。 

2.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前到期应验收的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陕西省工业攻关项目、陕西省社发攻关项目、陕西省国际合作项目、陕西省科技新星等(基础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不在此次结题范围内)。

3.已延期的以上各类项目。

二、验收要求:

1.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http://www.sninfo.gov.cn:8083/xzzx.jsp下载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

2.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各类项目、陕西省重大创新项目等项目的验收表格请下载相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并联系科技处项目部做财务审计。

3. 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陕西省工业攻关项目、陕西省社发攻关项目、陕西省国际合作项目、陕西省科技新星的验收表格请下载“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4. 请严格按照验收申请书的《填写说明》填写相关信息;附件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第12条准备;验收证书中的所有表格都要填写“表四-经费决算表”需盖财务专用章;所附论文需有项目资助号。

三、装订要求:

验收证书单独装订,验收申请与其他结题材料按照验收申请书及《填写说明》第12条顺序装订,每一项材料请插入隔页。验收申请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须有一份原件),验收证书一式六份。

四、受理时间:

科技处集中受理时间:2014年6月20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部联系。

联系电话:82202227 

联系人:高音 

注:应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学院科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备案,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批准。(延期申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负责人以及延期的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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