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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10-31

   

    2013年度,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校围绕“创建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以服务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校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在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2010年,我校制定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要求、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规定。一年来,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校务公开是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是我校的传统,事关学校发展的重要人、财、物均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包括干部的选拔任命管理、各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科研项目的评定与申请,维修资金的使用、重大基建工程的立项招标、各类奖励的评定发放、医疗费用支出、图书教材采购、招生就业,等等。2013年度,学校将以上信息公开内容汇编成册,以书面形式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

    (二)做好教代提案答复工作。我校历来重视教代会提案答复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3年度,我校共收到教代会提案39件,内容涉及实验室管理、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车辆管理、教职工医疗保险、新校区建设、校园周边开发等方面。学校将类同或类似的提案归并后,正式立为提案24项,交由13个职能部门认真答复,并及时将答复结果向提案人反馈。未立项的提案,相关部门也向提案人做了解释说明。对于一些复杂的问题,学校专门设立课题,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解决方案。

    (三)充实信息公开网站。2010年,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专门网站,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内容包括最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该网站在学校主页显要位置有链接。社会公众通过链接,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便捷地了解与查阅。2013年度,学校定期在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包括校内机构调整、年度预算、干部任免、制度办法等在内的各类信息。

    (四)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2013年,学校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委员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将信息公开审查纳入了公文运行和信息审核的全过程,高度重视涉密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登记传阅、归类管理、清理清退、归档销毁,确保文件及相关信息运行安全。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3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学校主页、广播电视台、校报、各二级部门网站、校外主流媒体等,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信息1259条,通过《西安建大报》公开信息450余条;通过校广播电视台公开信息240余条,总时长700分钟左右;通过宣传橱窗、海报等形式公开信息600余条。同时,学校充分利用校外发布平台,在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陕西日报、西安晚报、华商报等校外重要媒体公开信息100余条,向教育厅报送各类信息100余条,在教育厅网站公开信息近8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学校设有信访部门,负责日常来访接待工作,通过校长信箱和信息公开专用信箱接受网络来访。2013年度,我校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除学校档案室按规定收取复印成本费外,不对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2013年度,我校未受理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度,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全校各单位的配合下,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对照上级的要求,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效益发挥不足;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各职能部门保密审查等不够规范;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2014年度,我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多形式组织校内各二级单位,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推进财务、资产、招生就业、学生资助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在现有招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丰富学校招生政策和信息,特别是利用招生专业网站,加大招生信息发布、录取信息查询、在线咨询答疑力度。加强财务公开,在近几年预算公开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度决算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校务公开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