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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机关部门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1-10-14

 

西建大党〔2011〕30号

    我校上一轮机关部门换届是在2007年,迄今已经四年,任期已满。鉴于学校工作需要,按照我校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校党委决定对机关干部进行换届。现就本次换届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我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加强全校各部门和二级单位班子建设,以本次机关部门换届为契机,通过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力度、加快培养启用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的“四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干部资源配置,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主动适应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对干部的需要。

    二、处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决策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现职的管理干部

    男同志年龄在58周岁(以2011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下同)及以下、女同志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下。提任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4周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提任副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正科级岗位任职三年及以上的经历;提任正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副处级岗位任职两年及以上的经历。

    2、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提任处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同以上对现职的管理干部的要求。

    3、担任党务工作处级职务的,须为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任。

    三、职位和任期

    本次纳入换届调整的机关部门处级职位88个(见附表),任期为四年。

    四、选拔任用干部的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五、工作程序和进度安排

    (一)公布职位。校党委组织部于2011年 10月12日公布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纳入换届调整的机关部门处级职位(见附表:2011年机关部门换届纳入调整的处级职位及职数表)。

    (二)民主推荐。2011年 10月12日,召开民主推荐机关部门处级职位拟任人选的会议。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校党委、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侨联负责人等。

    (三)个人报名。2011年 10月12日至17日,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也可从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关部门处级职位任职志愿表》,由本人在17日18:00前交回组织部。

    (四)资格审查。2011年10月18至21日,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和推荐情况,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研究决定。2011年11—12月,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以及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状况,在充分考虑民主推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所报志愿,集体研究确定处级职位拟任人选。属提任使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任命。

    六、关于填报志愿

    为了推进干部交流、丰富干部实践阅历,着眼未来、让优秀年轻干部早日走上领导岗位,同时也是作为我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对于现职的处级干部,在同一个机关部门或附属单位的同一职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原则上要填报有除现职岗位以外的志愿,在学院(系)副职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的,要积极填报本次换届涉及的岗位。

    七、关于干部待遇

    (一)处级干部在试用期间执行试任职务的待遇标准。

    (二)未被任用的原双肩挑的处级干部,可以在半年内不承担具体教学、科研工作任务以集中精力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其工作量由其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按照人均工作量计,但不再享有原任处级职务的有关待遇。

    (三)对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处级干部,不再保留处级干部待遇。

    八、其他

    (一)被任用的处级干部,工作岗位有变动的,须在接到任命通知一周内到组织部、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

    (二)处级干部在本次干部调整个人填报志愿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须经校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方可。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