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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旭阔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
2015-11-18 |
西建大〔2015〕174号
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校党委常委会2015年10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高旭阔等33位试用期考察称职的同志正式任职。
高旭阔同志任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迟志武同志任校园周边开发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刘正源同志任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综合部部长;
刘晓武同志任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工程部部长;
芦彦波同志任高教研究所正处级研究员;
陈向阳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
刘永强同志任公安处副处长(兼);
李欣军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张 佩同志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雷振东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裴喜永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范鹏飞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任 瑞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王海波同志任研究生院副院长;
宋 阳同志任监察处副处级监察员;
李家辉同志任监察处副处级监察员;
田继科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纪秉林同志任高教研究所副所长;
黄智光同志任高教研究所副处级研究员;
郭振宇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初士兴同志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马俊涛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王能晓同志任公安处副处长;
胡 珣同志任公安处副处长;
马 箭同志任新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工程部副部长;
何静静同志任档案馆副馆长;
李友海同志任教育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杨占林同志任校董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
窦 浩同志任信息网络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选平同志任离退休办公室副主任。
朱丽华同志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韩 蕊同志任文学院副院长;
王旭东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校长 苏三庆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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