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2010〕202号
各院(系),各部、处(室):
根据各专业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和推荐,经学校教师、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校职称领导小组的审核,以及陕西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通过下列人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例,做好聘任工作,并及时将聘任名单报人事处。
附 件: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 件: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
一、下列人员从2009年12月起具有教授任职资格
理学院 孟晓荣
文学院 杨延龙
思政室 高明章 周奔波
二、下列人员从2009年12月起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
思政室 高瑞龙
三、下列人员从2009年12月起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财务处 黄丽萍
四、下列人员从2009年12月起具有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
校医院 刘卫东 胡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