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规范化管理,坚决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安排,3月28-29日,由黄廷林副校长带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总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并抽调部分实验室安全学生联络员组成安全检查工作组,对我校雁塔校区和草堂校区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心)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现场,相关学院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了前期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组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应条款要求,对照各学院自查提交的安全隐患台账、危险源清单等材料,重点查看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安全责任机制落实、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消防安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源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以及应急预案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废旧气体钢瓶报废处置、配电线路和消防器材的规范配备、研究生实验安全、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整改的要求,并给予现场指导。黄廷林副校长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向有关学院和实验室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学院要对自查和学校复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整改台账清单,安排专人及时整改,需要学校各部门协调解决的,报送学校统一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实验室安全的底数,全面排查了安全风险点,理清了整改的具体内容,同时,切实增强了各学院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推动了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