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工程综合实训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调动实验室和个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实验室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实验室教学水平、管理效能、科研保障和学科支撑能力,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推广先进,决定开展本年度实验室工作总结和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承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的所有实体教学、科研实验室(中心)。以实验室(中心)为单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二、实验室工作总结
请各实验室从实验室建设、管理,承担的实验教学、开展科研服务等方面进行总结,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1.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落实情况,年度实验室建设任务及管理成效,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本年度实验室完成的实验教学任务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面向专业,服务学生数,实验工作量,人均实验工作量等。在实验教学改革(新开设实验项目、虚拟仿真项目、课程改革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经验和成果情况。
3.本年度实验室承担的科研任务情况,完成研究生辅助培养及科研测试任务情况,在自制或改造实验装置、改进测试技术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4.本年度实验室开放与双创育人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5.本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总体情况及使用、维修、更新情况,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及其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6.本年度实验室队伍建设、培训、进修情况及其效果。
7.本年度实验室安全、卫生、环保工作情况。针对学生开展的实验安全教育情况,实验室安全标识标志、设施配备,改造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本年度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情况,相关信息数据和工作资料档案收集、整理、报送情况。
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各单位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西建大实〔2023〕3号),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先进评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自愿申请。实验室或个人分别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提供反映年度工作实绩的支撑材料。对主要事迹的填写要突出重点,着重介绍本集体或个人在今年取得的工作业绩,突出其先进性。
2.学院推荐。各学院成立评选小组,在认真审核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参评实验室先进集体1个、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1名,推荐结果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学校评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资格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综合申报材料、年度表现、日常检查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客观、公正、公平,评选材料要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各单位汇总各实验室工作总结和实验室先进评选材料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 系 人: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