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生 实 验 守 则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特制订如下学生实验守则:
1.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才能进行实验。
2. 上课不得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按时间扣除实验分数,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旷课须随下届重修。
3. 在进入实验室前,务必搞好个人卫生,不得将脏物带入室内,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或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4. 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前详细检查,使用后要就位,发现丢失或损坏立即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使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将任何实验物品带出室外。
5. 实验完毕后,要关闭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打扫卫生,并经实验指导老师检查仪器及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
6. 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处理数据、绘制曲线及图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
7. 每次实验完后,由指导老师检查实验报告并签字,由组长安排人员轮流打扫实验室卫生、关闭电源开关,整理好仪器、桌椅等方可离开。
7. 对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有关制度处置。
力学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