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 实验室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所有规章制度。
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3、实验室作息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相同。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指导老师提出试验申请,经实验室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或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租借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5、实验室使用者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预约登记。
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9、实验室实行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实行“进出”登记制度。科研项目使用登记者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派的人员,指派人员需有项目负责人的委托书,经实验室审核同意。使用仪器设备须先登记,结束后再记录。
10、实验室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或者跟实验教学无关的任何物品,对于存放3个月以上的实验样品或材料,实验室有权自行处理,后果由存放人员自行承担。
11、进实验前使用申请人应填写“实验室使用审批表”,经审批通过后,与实验室确定预交实验费用。在预交相关实验费后,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室使用安全协议”,方可按照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开展实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