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矿业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建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动态 >>通知公告

资源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实验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9-01-10]       阅读:435

资源工程学院关于成立实验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研究团队(所)、实验室,各办公室:

        根据国家、省、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为确实加强对学院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促进教学科研健康发展,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资源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责和组成成员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 学院安全领导小组是学院安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机构,对学院下属的实验中心、研究所、教研室等机构的安全方面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学校有关实验中心(实验室)等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或制定学院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三)建立健全学院下属机构的安全的监督管理体系,组织相关考核。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督促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指导督促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五)在学院范围内防范实验中心(实验室)等重点部门的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迅速、妥善处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六)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七)组织学院安全工作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及安全大检查。

        (八)制定本学院各部分安全管理的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组成成员

        组  长:魏彦民、卢才武

        副组长:郭进平、孙锋刚

        成  员:张崇辉、赵江平、聂兴信、杨玮、崔晓红、王豪、薛涛、任金彬、韩煜久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张崇辉负责实验中心安全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资源工程学院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通知动态

版权所有: |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矿业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710055 电话:029-82201498转8512 | 陕ICP备05001615 V8.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