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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8-01-10]       阅读:275

入冬以来,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点不断增多,结合岁末年初实验室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为保证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假期安全情况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条件保障检查。主要包括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及整改回访检查中实验室发现的相关问题,实验仪器设备安全运转情况和保养、维修、维护状况,新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下学期实验开展所需药品、耗材等实验辅材的准备情况,以及《实验室工作日志》、《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日志》、《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账》等工作资料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卫生、基本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水暖电、特种设备和一般仪器设备安全操作等专项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废物、易爆品等危险品的管理程序是否规范;严寒雪雾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实验室取暖设施和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状况是否良好;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水、电、气、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关闭,现存的危险化学品、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是否妥善保管;假期开放实验室运行秩序、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建立落实。

二、阶段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819—115日)

各院(系)安排实验室组织专人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后,各实验室将《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人员、实验室主任签字)交所在学院(系)存档备查。各院(系)集中梳理实验室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1518:00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菜单栏中的“安全隐患整改”中予以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无实验室安全隐患。

(二)学校检查阶段(2018116日至119日)

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针对院(系)提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进行重点复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院(系)、实验室,学校将通过网上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根据检查内容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和工作不足,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自觉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教育实时跟进,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同时,所有实验室在检查时须有专人值守,开门待检。检查当日请各单位安排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一同协助检查。

(二)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在安全检查后原则上张贴封条,予以关闭。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深刻吸取相关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逐级审批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开放期间相关院(系)要组织开展安全宣讲,实验师生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过程中禁止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寒假、春节期间,各院(系)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和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精心安排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安全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遇重要情况或重要信息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院(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校总值班室(行政楼510室,电话:82202121)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不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实验室假期值班情况随机抽查。

(四)请各院(系)于201812218: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假期值班安排表》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菜单栏中的“实验室假期值班管理”中予以提交。

四、联系方式

  人:刘永涛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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