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F-G型开放实验项目管理程序,加大高水平科研项目转化为开放实验项目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开放实验的质量和效果,强化开放实验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共享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现将F-G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与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F-G型开放实验项目认定程序
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各学院申报F-G型开放实验项目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具体程序如下:
1. F型学生自选项目可随时接受申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后,完成项目的信息发布。
2. F型实验室自设项目,经学院初审上报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完成认定项目的信息发布。
3. G型项目(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学校参照2018年各学院承担科研项目数分配G型开放项目最低申报指标数(见附件),学院积极动员课题组将科研项目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面向本科生开放,并负责组织初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后,完成认定项目的信息发布。
二、工作说明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申报项目。实验室开放直接关系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成效,请各学院高度重视F-G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组织各类参与主体,充分挖掘学院教学科研潜力,精心组织一批高质量开放实验项目。
2. 严格审核,全面提高开设项目质量。F-G开放实验项目既要新颖有趣,能调动学生的参与兴趣,又要安全经济,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开设一批综合性、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学院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做到项目学时、类别、研究内容、费用预算等基本情况的全面审核,筛选淘汰重形式、轻内容,重演示、轻设计,多验证、少创新的实验项目。
3. 过程监管,切实保证开放实验教学质量。围绕F-G开放实验项目组织实施,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开放质量监控和过程管理。各实验室须做好开放情况记录,用实用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档案》,包括(1)过程记录表;(2)实验报告;(3)研究成果(获奖、项目、论文、专利)等内容,形成对专业认证、审核评估工作的合力支持。
请各学院于5月8日(星期三)前提交《F-G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附件:
1. 各学院G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数量指标
2.《F-G型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3.《F-G型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