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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办法
编辑:      发表时间:[2017-04-13]       阅读:904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2015〕69号),特制定《冶金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方向,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要求
  本科教改项目的立项和管理遵循“统筹与自主相结合、计划与竞争相结合、立项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应与学校实际紧密结合,并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方案可行,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的基本条件。
  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实践教学体系,教育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学习方式,学业考核,教育教学资源,大学生综合素质,学业和就业指导,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管理等。
  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限1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研究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程序
1、面上项目是指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具体问题,对专业或某特定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遵循自愿的原则,在申报截至时间之内,由申报人将一式三份的申报表交学院教学办。
2、重点项目由教研室组织并推荐,主要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全校或某较大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在申报截至时间之内,由项目负责人将一式三份的申报表交学院教学办。
3、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召开项目申报答辩会,对申报项目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重点和面上分别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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