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有利于人才多元化成长的学习环境,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使学生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以下简称《转专业细则》)精神,制定冶金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构成:
组 长 院长
副组长 教学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 员 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应届辅导员
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共同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报名要求:
1、学院本着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原则,凡成绩符合《转专业细则》文件规定的学生,均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
2、转专业应在同一招生科类内进行;
3、专业允许转出学生人数限制分跨院系转出和院内转出两类,分别为原专业人数的7%和3%(具体见名额分配)。
4、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每专业分两组进行排序,超出者自动放弃转出申请;
5、因患病等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时,须开具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6、学院接收转入学生,学生需满足《转专业细则》文件规定,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3.0。
三、名额分配:
1、转出名额
各专业申请转出学生总数不得超过原专业总人数的10%,其中跨院系转出学生数原则上占转出总数的70%,院内转专业学生数原则上占转出总数的30%,转专业学生按申请类别以平均学分绩点分别进行排序后,依次确定转出资格。
2、转入名额
专业转入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总人数的15%:
四、工作程序:
1、报名: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由学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申请,逾期不予补报。
2、审核:
学院根据学校及学院文件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考核和面试遴选:
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根据遴选标准在接收指标范围内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见教务处网站)。
五、遴选标准: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面试,给出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择优录取。
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考核依据为综合素质、学缘结构、专业认识三部分。
六、课程补修
建筑学院、管理学院、文学院学生由于原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第一学年课程与我院各专业培养计划差异较大,学生转专业后须补修的课程较多,建议学生转入后随低一年级学生继续学习,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按学校文件执行。
七、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冶金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