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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实验室事故,一名博士死亡
编辑:      发表时间:[2017-04-21]       阅读:778

来源:新浪新闻

本报杭州(2009年)7月5日讯 (通讯员 哲达 记者 张冬素) 今天晚上,浙江大学召开由各学部及有关院系、部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7·3”事件的调查进展,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制度的督查力度,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月3日中午12时30分许,浙大理学院化学系博士研究生袁某某发现博士研究生于某昏厥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师寻求帮助,并于12时45分拨打120急救电话。袁本人随后也晕倒在地。12时58分,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于某和袁某某送往省立同德医院。13时50分,省立同德医院急救中心宣布于某抢救无效死亡。袁某某留院观察治疗,于次日出院。

事发后,浙大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紧急部署,成立事故处理组,第一时间赶往学生就诊的省立同德医院,抽调浙大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急诊专家,全力协助抢救,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做好有关师生的心理安抚工作,同时迅速联系学生家属,安排家属来杭等事宜。3日晚至4日中午,于某家属已相继抵杭,浙大校领导和学院老师前往探望慰问。

杭州市公安机关在接到浙大报警后,立即对事件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浙大化学系教师莫某某、浙江某高校教师徐某某,于事发当日在化学系催化研究所做实验过程中,存在误将本应接入307实验室的一氧化碳气体接至通向211室输气管的行为。莫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浙大决定对该校理学院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理学院化学系系主任、化学系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化学系催化研究所所长等4人停职检查,接受调查。浙大表示,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及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学校有关部门协助公安机关实行对直接责任人的强制措施。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前述新闻:浙江大学7·3事件

中新网杭州7月3日电(见习记者 郑莉娜)中新网记者刚刚得知: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理学部化学系一女博士研究生今天中午时被其同学发现倒在教学楼实验室里面的研究生休息室。120救护车赶到后将其送往浙江省省立同德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据记者多方采访得知:目前该博士研究生的死亡原因有关部门还在调查中。

该女生系浙大化学系催化方向05级博士研究生,为研究生转博学生。

浙江大学化学系大二的一位研究生小李(化名)告诉记者,她们化学系的领导和老师都已经交代过她们学生不得对外界乱说此事。但其实浙大很多学生都已经知道此事,杭城一些媒体的记者也闻讯前来采访过了。

谈及自己这位师姐的死亡原因,小李个人分析说,可能是这位师姐自身身体方面的原因:“她们研究的方面基本不涉及危险品。她的导师研究方向是做汽车尾气处理,这样的实验按照常理推是不会出现化学中毒事件的”

据小李向记者透露,该女生昏倒的房间是她们实验室课题组的休息室,平时人很少的。

记者在浙江大学的BBS上也发现了一个《浙大一博士研究生非正常死亡》的帖子,并且已经放置到了论坛的显眼位置。广大网友和学生对逝去的校友都表示了哀悼。

“博士生应该年年体检”,网络上有同学发出了应关注博士研究生的身体健康状态的呼吁。

关于此事进一步消息,中新网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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