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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阅读次数:[570]  发布时间[2009-12-23]

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

    适时召开会议,营造良好的勤政廉政氛围。六年来,校纪委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次与全校339名处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廉政责任进行分解、落实;根据形势要求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廉政教育工作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题教育会”、“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报告会”、“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案情通报会”等专题教育大会,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能力,营造了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夯实反腐倡廉思想基础。六年来,校纪委多次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参加典型案件报告会,进行有关高校腐败案例学习,参观反腐倡廉成果展,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能力和自觉性。延伸教育范围,加强对广大教师、离退休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教育,不断推进在学生中开展廉政教育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在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专题反腐倡廉教育,为年轻干部履行职责奠定廉政和规范的良好基础;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有效发挥了监督关口前移的预警保护功能;严格实施干部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对重点职能处室主要干部和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实施对新任处级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约束了干部的办事行为。六年来,对处级干部实施任前廉政谈话128人,进行各类提醒和诫勉谈话69人次,与处级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137份。

    创造学习环境,推进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六年来,校纪委认真组织和推进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时并有针对性地为党员干部购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学习教育读本十余种上千册,购置《一个大学校长的敛财代价》、《碰不得的高压线》等警示教育片多部,保证了党员干部学习和实践的需要。为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掌握有关政策、提高工作能力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手册》和30期《纪监通讯》,开通了“溪涧清源网”廉政网站,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年来,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学校相继颁发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意见》以及《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和《责令纠错制度》等三项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分纪委工作职责》、《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制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我校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六年来,根据工作需要,校纪委、监察处督促并协助有关单位制定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书刊采购招标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对离退休职工(教师、技术人员、普通职工)受聘、受雇参与社会集资办企业工作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积极拓展反腐倡廉工作范围,有效规范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不断凝聚反腐倡廉工作合力,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校纪委实施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院(系)、部、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览表》等有关制度,从干部任职开始就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预防。六年来,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廉政鉴定、任前谈话、签订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提醒诫勉谈话、各项工作中办事行为监督检查、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等工作,我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已为全校处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203份。

    在建立和完善学校惩防体系的同时,校纪委积极完成省教育纪工委交予的工作,组织人员起草了《陕西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并于2004年底以省教育厅文件正式颁发。这两个文件的实施不仅对陕西省高校基建工程招标和物资设备采购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也对这两个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两个文件的颁发也是对我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的极大肯定。

    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监督检查

    六年来,校纪委、监察处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的监督检查。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对全校二级单位执行情况进行较详尽的检查,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落实,增强了党员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开展了全校教职工党员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表》,全校党员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八项纪律要求,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围绕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重大活动,制定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察办法》等文件,对学习教育活动实施督促检查,对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和有关程序,对拟提拔的处级干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及各类需要廉政鉴定的领导干部进行认真的廉政考察,做出廉政鉴定。六年来,共做出各类廉政鉴定251份,发挥了纪检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检查作用。

    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加强对各类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程序,确保我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六年来,坚持对研究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特长生等招生考试实施全过程监察;对新留校工作、各类招聘、免试推荐研究生入学等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参与校内各类工程招标、物资设备、图书期刊、学生教材和医疗药品采购等监督工作,在各项工作中,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健康运行。

    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参与校务公开监督工作,努力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增强决策、执行、监督环节的透明度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参与度,针对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规范和完善校务公开工作,扩大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依法保障了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和保证了群众的监督。

    按照校党委、行政要求,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效能监察,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六年来,校纪委、监察处参与了我校办学110年并校50周年校庆督察工作,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督察工作,校园开放日督察工作等多项督促检查活动,坚持每年对迎新工作实施效能监察。上述监查工作的开展,有力推进了各项重大活动规范、高效、廉洁开展。

    六年来,校纪委、监察处严格履行纪检监察两项监督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生考试、效能监察等各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近2000项,发挥了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四、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六年来,校纪委、监察处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不压案,不推托,不敷衍,来信必核,有案必查,不留遗案,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维护学校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六年来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和处理案件共计107件,通过耐心细致工作,许多较易激化的问题都得到有效缓解,为学校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年来,校纪委、监察处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依纪依法查处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同时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及时有效运用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查办的实践锻炼,提高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为今后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六年内,校内查处案件2起,给予党纪、政纪和刑事处理4人。此外,根据上级要求,校纪委、监察处还派出人员协助省教育纪工委及市、区检察院调查处理案件7次,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办案内力。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保证和谐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持。六年来,学校坚持实施招生收费“阳光工程”,加大了医药采购招标工作力度,安排部署了民主评议行风和“小金库”治理等专项纠风工作,纠建并举,为从源头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永恒主题和长期任务。六年来,校纪委、监察处通过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扎实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有效提高了防治腐败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实践,通过务实工作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能力得到提高;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依纪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得到提高。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是过硬的,是能认真履行职责的。

    为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校纪委、监察处派出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学习、案件培训15人次;与学校党校一起组织培训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48人;校纪委组织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行学习测试,全校纪检监察干部58人参加测试活动,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校纪委高度重视二级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曾在2004年对分纪委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由于干部调整,二级单位纪检人员变化很大,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有待加强。校纪委通过干部调整谈话的机会,及时与担任分纪委书记的干部进行履行职责的重点谈话,使得分纪委书记的责任意识得到加强。为使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得到加强、队伍整体素质获得提升,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09年编发一期《纪监通讯》特刊,主要针对基层纪检工作,这将对分纪委书记履行好职责起到积极作用。

    六年来,在校党委、行政和省教育纪工委的领导下,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在各项重大活动中经受了锻炼,履行了职责,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我校党委书记高明章被陕西省委命名表彰为“廉勤兼优领导干部”,正处级监察员王培全同志获教育部“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称号,校纪委《基建管理监督的实践和探索》被省纪委评为三等奖等。

   纪委、监察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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