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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编辑:liuhua      发表时间:[2018-09-10]       阅读:439
  • 在保证实验室使用的前提下,仪器设备可以向外出借。
  • 本院教学人员借用仪器设备要进行登记,负责保管好并按期归还。校外借用仪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必须经校方及院方负责人同意且签署意见后,方可借出。外院系借用仪器必须有该院证明、负责人签字且经我院负责人同意。
  • 凡本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外携仪器设备,工作结束后而仪器继续由外单位借用者,应按照上述条文办理出借手续。
  • 使用单位或人员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证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 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借用单位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 实验室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及精密、贵重仪器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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