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资助政策


为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逐步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和勤工助学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一、奖助学金

学校奖助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综合表现,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按学年进行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及比例见下表: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设立,用于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与陕西省共同设立用于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政府与陕西省共同设立,用于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奖励标准为特困生每人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生每人每年2500元。

1.如何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 根据相关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院(系)提出申请。

(2) 院(系)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核后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

(3) 学生处按有关规定评定,并经在全校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2.是否可以在同一学年内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社会奖(助)学金

为了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帮助我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目前有多家企业及个人在我校设立社会奖(助)学金,我校社会奖(助)学金评定标准见下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社会奖(助)学金设立标准

序号 奖项 一等奖标准 (元/人) 一等奖人数(人) 二等奖标准 (元/人) 二等奖人数(人) 三等奖标准 (元/人) 三等奖人数(人) 人数合计 金额合计
1 “金螳螂”助学金 1000 50     50 50000
2 “宝钢新疆八钢”奖学金 2000 20 1000 60     80 100000
3 “首钢”贫困生奖学金 2000 10 1000 30     40 50000
4 “西飞铝业”奖助学金 1200 10 900 20 600 30  60 48000
5 “司徒戎生”奖学金 2000 30 30 60000
6 “津辉”奖(助)学金 1200 10 900 20 600 30 60 48000
7 “山东铝业”奖(助)学金 2000 4 1000 10 500 20 34 28000
8 “雅居乐地产”奖学金 5000 20         20  100000
9 “LotionSPA德育助学奖” 10000 8 8 80000
10 “校友”助学金 3000 10 1500 30 40 75000
11 “金桥”奖学金 2500 40 40 100000
12 “二十冶”奖学金 2000 19 1000 60 79 98000
13 深圳校友“鹏飞”奖学金 4000 15 15 60000
14 “湘钢育才”奖学金 6000 5 4000 17 22 98000
15 “北新建材”奖学金 8000 2 3000 27 29 97000
人数合计   253 274 80
总计             607 1092000

二、助学贷款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 )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其特点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

1.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1)借款人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县级资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

(3)合同回执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回执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前将合同回执寄回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开发银行在收到省资助中心报送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在规定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批,借款合同于开发银行审批后生效;

(5)开发银行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县级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暂未成立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开立帐户)。委托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帐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账户。

2.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动的,旨在解决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的一项政策性贷款。其特点是国家贴息,学生以个人信用作为担保。

1.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交至所在院(系);

(2)院(系)对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贷款条件学生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整理、汇总后交至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将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签署推荐意见,送交经办银行审批;

(4)经办银行审查后,和学生约定时间集中签订《个人贷款合同》、签借款借据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国家助学贷款划到指定的帐户上。

2.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贷款利率如何计算?

按银行政策规定,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多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三、困难补助

我校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定期发放困难补助,对临时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审批后可发放临时性困难补助。同时,我校还建立了校院领导和孤儿的联系制度,给予他们定期补助,并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四、减免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学费。 

五、社会资助

我校还设有新长城资助项目、红凤工程、红十字基金会等社会资助项目。

六、“绿色通道”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可以按一定程序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贷、助、补、减”等不同的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咨询电话:

029--82205480

详细资助信息可登陆以下网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网址: http://www.xauat.edu.cn

邮箱:jdzx@xauat.edu.cn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