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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晚自习教室安排暨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2010-12-7

 

西建大〔2010〕254号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了满足广大学生晚自习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有效利用教室资源,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从11月15日(第12周周一)起,开放所有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和普通教室作为学生自习教室。

    一、晚自习教室安排

    1. 一、二年级学生晚自习教室按院(系)进行相对划分(具体安排见附表),主要集中在教学楼南阶、大楼2—4层及9层、综合楼、主楼。

    2. 三、四年级学生晚自习教室安排在教学楼东西阶,由于照明时间相对延长,考研学生原则上集中在东西阶101教室。

    3. 建筑学院、文学院等相关专业有专用教室的班级,原则上在班级专用教室晚自习,不再另行安排晚自习教室。

    4. 东校区学生晚自习由艺术学院进行统一安排。

    5. 各院(系)、图书馆等有关部门要开放本单位公共空间用于学生晚自习,以缓解目前教室资源紧张的情况。

    二、晚自习管理

    1. 为更好保障多媒体教室设备安全,请各院(系)广泛动员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带头维护好所在自习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安全。

    2. 各院(系)要对本院(系)学生晚自习情况及时进行督促和检查,加强学生晚自习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晚自习人数进行核查。

    3. 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学生晚自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三、注意事项

    由于部分教室晚上有正常教学安排,请各院(系)督促学生按自习教室安排进行晚自习,并保持教室相对安静,自习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 自觉遵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室使用规定》,除正常的教学安排外,未经审批,任何教学单位及教师、学生不得私自在教室举办各类活动。严格遵守教学楼开关门时间,不得留宿教学楼内。

    2. 注意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的教学设施,尤其是多媒体设备,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所在教室的教学设施安全,维护好教学楼正常的教学和自习秩序。

    3. 每天晚自习结束,务必带走个人所有物品,严禁占座,否则将按废品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晚自习情况,充分认识目前学校教室资源紧张的现状,积极做好本单位公共空间的开放用于学生晚自习,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晚自习习惯,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

    请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营造一个良好、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特此通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