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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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编辑:      发表时间:[2009-10-27]       阅读:453

开放运行情况:

中心对全校学生实行开放运行机制,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学生完成基础实验教学任务后,可根据兴趣自主选择实验内容,实验方案经老师审查后,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完成实验内容,并写出实验报告。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部分在给定仪器范围内,学生自拟实验方案、步骤,独立完成实验;课外时间,学生可到开放实验室熟悉认识仪器、自拟题目进行实验。实验中心要求实验技术人员每天及时添加实验材料、维修仪器,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室使用记录”保证了实验课的正常进行。

管理制度:

中心根据每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教师会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课程确定实验内容,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并在每个实验开始前集体预做,讨论实验指导方案和注意事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学院教学督导组和中心主任不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抽查,每学期对实验开出率、实验报告进行检查,教学与实践管理科同时也进行抽查。上述措施较好的保证了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和实验教学质量。

已制定实行的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实验室主任六项主要职责》

《实验室人员职责》

《实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仪器维修制度》

《开放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近代光测力学实验规则》

《光弹性实验室规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考评办法:

每次实验前都要求实验教师提前10分钟打开实验室,对旷课、迟到学生先批评警告,对屡犯者按规定处理。每年末,对每位工作人员按“德、勤、能、绩”四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定岗位挂钩。学校每年投入一定的实验教学经费,另外还投入教改、实验开发等费用。力学实验教学保证体系为:教务处专门下拨实验教学经费,专款专用,学校每学年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下拨费用用于实验设备的采购、仪器的改造和实验室的维修维护等。由主任、教授组成学术组,考核每位人员教学情况,奖优罚劣,对不称职人员甚至调离教学岗位。理学院对力学实验中心进行整体考核。

质量保证体系

中心建立了学校、学院和中心三级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实验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学校和学院每年进行期中实验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和院校两级教学督导组检查等措施教,对教学效果和质量进行定期跟踪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定期巡视实验教学课堂,检查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课件、试验准备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等),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座谈,将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收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此外,在每学期末,中心组织评比检查,请实验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介绍经验等各种措施,保障实践教学的效果。

运行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根据实验人时数及仪器设备下拨运行经费,保证了实验的正常进行。对大型仪器的维修还可以特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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