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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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编辑:      发表时间:[2009-10-27]       阅读:532

力学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实验中心负责发展规划、人员管理、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资源调剂等工作。学校国资处和实验管理科负责全面设备采购和维持费的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教学计划下达《实验教学任务书》,并根据实验室承担的教学任务量,核定并管理实验室运行经费。
力学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统筹调配力学实验课、实验管理人员。每门力学实验课程均实行“实验指导带头人负责责任制”,实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制,实验中心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
力学实验中心通过长期发展和优化整合,实验室、实验仪器和设备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利用。中心向兄弟院校师生开放,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特别是大型仪器也面向全省开放,使充分利用,节省国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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