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实验授课要求
编辑:      发表时间:[2007-11-01]       阅读:514

实验授课要求

  1. 指导老师每人必须写一份实验教案(指导实验用)
  2. 指导老师在实验课前认真准备实验内容,检查机器的完好性,按组数将试件从加工间带到实验地点;
  3. 指导老师提前5分钟到达实验室,实验课前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实验中认真讲解实验原理、方法和仪器构造原理,学生分组实验时,主动巡回重点检查关键环节和关键点的测取值是否正确;
  4. 实验课前应检查学生实到人数,做好学生实验中表现记录,并认真填写实验日志;
  5. 实验课时间应控制在该实验学时以内,在实验结束前,应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签名;
  6. 对实验机配套的专用计算机,不许外盘插入,以免传入病毒,用新机器进行实验时,可从计算机上读取数据,直接填入实验报告;
  7. 实验结束后,检查所有仪器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关断电源和数显卡尺电源,关好窗户,锁好房门。

 

力 学 实 验 中 心

2005.11.2

 
规章制度

版权所有: |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力学实验教学中心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710055 电话:029-82201498转8512 | 陕ICP备05001615 V8.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