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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8-09-03]       阅读:301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统计周期

报送单位为我校所有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各实验室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7~2018学年(201791日—2018831日)。

二、报送内容及方式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共分8个报表,其中基础报表7个,简称基表;综合报表1个,简称综表。各学院实验室信息管理员需要登陆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sgch.xauat.edu.cn/lab)在实验教学信息栏目下填报提交《实验教学进程录入》(基表4);在实验室人员栏目下填报提交《人员信息》(基表5);在实验室建制栏目下填报提交《实验室基本情况管理》(基表6)。各基表具体填写要求可参考《基表4-6填报说明》(附件1),也可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站(网址:http://202.4.130.200:81/)查阅相关文件。各基表网上填报的相关操作流程和使用说明可参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上报数据操作说明》(附件2)。附件12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 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报送是每学年都进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是学校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管理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由于中省启动较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实验室信息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及时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2. 各实验室信息管理员应认真、全面阅读《基表4-6填报说明》,尽快熟悉操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填报数据信息时应准确理解数据填报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报实验室基本信息。学院主管领导、实验室工作联系人应加强对数据质量的审核,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发生瞒报、虚报、漏报现象。

3. 请各单位于914日(星期五)前完成基表4-6的网上填报工作。

4. 未明事项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人:刘永涛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

 

附件:1. 基表4-6填报说明

            2.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上报数据操作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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