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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02]       阅读:610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1)执行。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按照《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2)执行。

 

二、材料要求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陕西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3),PDF格式,容量不超过10M。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要求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陕西省本科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书》(附件4),PDF格式,容量不超过10M。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3.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要求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按照服务与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能全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并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

上述申报书及支撑材料请提交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份。

 

三、申报指标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每类中心申报限额2个。学校不给院(系)分配指标,按照申报情况公开评审、择优推荐。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意向说明阶段(36日前)

请有意向申报的院(系)于3月6日(周一)18:00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说明申报意愿,以便学校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动员、服务工作。

(二)材料撰写提交阶段(421日前)

请申报院(系)组织专门团队撰写申报材料、拍摄视频、完善信息平台、组织支撑材料等,并于4月21日(周五)前完整、规范地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审完善阶段(51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院(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根据修改完善情况择优推荐。

(四)整理报送阶段(512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整理并向教育厅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情况已列入二级院(系)年终业绩考核以及“十三五”规划建设指标体系。在学校予以奖励的同时,2016年我校获准的3个中心,每个中心获省教育厅2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省级示范中心的申报难度不断增加,竞争程度日趋激励,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安排,反复凝练完善,确保申报材料的高质量和竞争力。

(二)已获批的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不再参与申报。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xjdshiyanshi@126.com

地 址:雁塔校区行政楼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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