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动态 >>通知公告

学校统一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编辑:      发表时间:[2017-09-10]       阅读:695

实验室危险废物一直是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我校实验室相对分散,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危险特性和管理方式多样。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长期贮存在实验室,不仅占用大量的实验场地,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缺少集中的贮存场所已成为制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为切实解决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难、处置难的问题,学校决定在雁塔校区工程训练中心西平房104室和草堂校区学府城1号楼108室分别建立两校区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为有效提高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利用率和安全性,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要求》、《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及标志牌式样》等相关环保法规和标准,通过重新粉刷喷漆、整修地面、统一制作门牌等形式对内部使用空间进行了改造和建设,并制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库管理规定》、《危废贮存室管理员岗位职责》、《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事项》、《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危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按照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刺激感染性等危险特征和特性,划分区域标识线进行分区管理,在对应区域墙面上张贴了危险废物警示标识,确保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设立了危废称重区、登记区、消防器材区,配备有电子计量称、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铁锹等消防安全用具,并统一制作了《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交接记录台账》,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管理,确保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干净整洁、安全高效、规范有序。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成后,可临时贮存实验室废液、废旧包装物、废旧化学药品试剂等危险废物,其储存能力可有效满足当前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实际贮存需求,大大方便了师生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有效提高了实验室空间利用效率和安全环保能力。

 

随着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建成,学校基本实现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规范化闭环管理。学校集中配备有废液储存周转桶和分类张贴标签,印发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日常收集和储存;学校建立统一的贮存场所和相关贮存交接手续,根本解决了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过程的规范化问题。同时学校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合同,按照网上申报程序和电子联单制度,依法依规处置危险废物,确保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管理。

 
通知动态

版权所有: |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710055 电话:029-82201498转8512 | 陕ICP备05001615 V8.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