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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实验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9-05-30]       阅读:48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激励我校实验技术人员不断更新实验教学理念、改进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效果和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学校决定举办首届实验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验教学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纪委监察处等相关单位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改”。

三、参赛对象

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比赛年度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教龄满1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实验技术人员均需报名参赛,45周岁以上的实验技术人员可自愿参加。

四、竞赛过程

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时间覆盖全年。

(一)初赛

1.初赛分公共基础实验组和专业实验组两个组别进行;

2.初赛采用专家组实验室现场考核和学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考核成绩占70%,学生测评成绩占30%;

3.初赛成绩根据专家组量化打分、学生测评情况综合确定,每组排名前15%者进入决赛名单。

初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9年6-7月;第二阶段为2019年10-11月。

(二)决赛

1.决赛不再分组;

2.决赛内容包括教案设计、讲授和实验技能展示等部分,分别占不同权重。讲授和实验技能展示总体时间控制在20-25分钟,其中,实验技能展示为实验教学仪器操作应用或技能展示;

3.决赛成绩根据专家组各部分量化打分情况综合确定。

决赛时间初步确定在2019年12月。

五、奖项与激励

(一)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奖人数一般分别不超过参加决赛总人数的15%、20%、30%;特等奖由专家组在一等奖中推荐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可空缺。

(二)学校对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的人员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三)竞赛获奖情况作为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并于6月12日前汇总、报送本学院《首届实验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

联 系 人:刘永涛 马 强;

联系电话:029-82201804;

电子邮箱:sgc@xauat.edu.cn

附件: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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