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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实管处“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校园开放日”活动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表时间:[2017-06-15]       阅读:447
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校园开放日”活动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9 | 阅读次数:305

各院(系):

根据学校会议安排部署和《关于印发<第十一届“校园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作为第十一届“校园开放日”三项主要活动之一,各院(系)要将“实验室开放日”和“校园开放日”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展示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成就,积极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和服务,努力扩大学术文化和社会影响,现就“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参观实验设备、体验互动交流、感受研究魅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8:30—18:00

 

三、开放实验室

1. 重点开放的实验室为目前我校的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附件1)。

2. 其他各级各类实验室如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实验室等也应一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材料提交

相关院(系)于6月16日(星期五)前将开放日期间重点开放的10个实验室的开放项目、接待地点、时间、人员等信息(附件2)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将统一在网站、橱窗宣传;其他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开放信息由各院(系)公布。

 

五、活动要求

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应设立公众开放日,面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各院(系)要把校园开放期间实验室开放日作为公众开放日,主管领导亲自抓,协调相关各方,做好动员宣传,积极组织开放实验室制定活动方案,并做好活动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留存。

2. 重点开放的实验室要按照实验室开放主题,制定单独的开放活动方案,突出文化学术氛围营造,力求有特色、吸引人、有互动、有意义;其他各级各类实验室也应做好相应开放准备工作。

3. 开放日期间,所有实验室要确保有专人接待、专人讲解,各实验室要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要统一着装,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家长、学生的参观和咨询。

4.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刘永涛  马强    电话:82201804

 

附件:1. 实验室开放日期间重点开放的实验室一览表

           2. 重点开放的实验室开放信息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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