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建大首页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管理制度
编辑:      发表时间:[2016-09-12]       阅读:317

学生实验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了解操作规程。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教师的指导。

四、接线完毕后,需经指导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接通电源,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汇报指导老师,共同分析事故原因。

五、、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谈笑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和乱扔果皮纸屑。

六、实验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准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及实验材料,使用后应将仪器、工具及材料等整理就位。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可将实验用品带出室外。

八、实验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指导教师说明。

九、实验完毕后,打扫卫生,关好“水、电、门、窗”。请指导老师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合格后方可离开。

十、缺实验或实验考核不合格者,本门课程的考试以不及格计。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实验者,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补做。无故不参加实验者,以旷课论处。补做实验需由本人写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

电工电子技术实验中心

 

 
规章制度

版权所有: | All Right Reserved 20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电工电子技术实验教学中心
雁塔校区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710055 电话:029-82201498转8512 | 陕ICP备05001615 V8.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