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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编辑:      发表时间:[2016-09-12]       阅读:408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一、按校、院所批准下达的教学、科研计划执行实验任务。

二、各项教学实验均由实验室统一安排人员,研究生专题实验及科研任务有专题人员负责实验,实验室配备人员协助。

三、教学实验任务下达后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在课前应对准备工作进行复查,以保证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四、在本实验中心进行科学实验的有关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设备仪器的使用规程,对实验设备仪器要备加爱护,如有损坏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五、每次实验后需清理所用仪器设备,并打扫室内卫生,实验产生的污物定期由专人清理。

六、竭诚欢迎本学院各教研室教师及院外教师利用本室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技术服务,我室尽力提供方便,但应事先进行联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安排进行,并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全体实验中心工作人员都要立足本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教学实验质量,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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